省工商联印发《省工商联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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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省工商联管理员二
信息来源:省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关于建设“智造强省”的要求,省工商联印发了《省工商联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措施》。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赵延庆强调,“要聚焦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结合工商联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的桥梁、纽带、助手作用。”

“十四五”开局伊始,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辽宁省工商联有了新想法、新举措。

 “工商联要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政产学研资深度融合上有所作为。”谈及如何发挥工商联优势,整合集聚创新要素,赵延庆表示,要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包括政产学研和金融资本在内的各方面构建实质性的产学研联盟,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围绕构建政产学研资联盟,辽宁省工商联提出,将积极引导服务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帮助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推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中科院、高校开展战略合作,将好的科研成果转化给有关企业,同时鼓励在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等。继续加强省工商联与科协、老科协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搭建便捷高效服务平台。

与此同时,辽宁省工商联提出,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组织优势,有效整合资源,搭建精准服务平台,帮助外向型科技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建设,提高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根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用人需求,与高校等部门合作,由工商联组织企业参与开展人才招聘会等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多种方式为企业招贤纳才拓宽渠道。

完善机制方面,辽宁省工商联提出,在深入调研掌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基础上,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信息,协调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增加融资供给、扩大征信,通过召开银企见面会等方式协助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进行供需对接。

据了解,近年来,省工商联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均已建立起了服务民企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平台建设方面,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资产有限,抵押能力不足的情况,辽宁省工商联提出,将协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处于1--100100--1000万阶段的企业增加股权融资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积极搭建平台,设计载体,协调省内外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政府的各类产业引导基金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对接,整合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同时针对利用高新技术为传统行业的大企业赋能或为大企业配套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协调银行、小贷、保理、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此外,省工商联还在《措施》中提出,要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积极促进政企沟通,坚持联谊交友制度,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加大法律维权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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