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建议
分享到 :
发稿编辑:辽宁省工商联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2.3%。统计显示,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但在实际调研中发现,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仍面临一些困境,如原创性科技成果较为缺乏,科技创新协同能力较差,科技创新人才短板明显,创新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不断制约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作用。目前,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原创性科技成果较为缺乏。以辽宁省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民营企业来看,截至2023年8月,辽宁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96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79户,创新型中小企业2432户。其中,以发明专利数量来看,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14件;以辽宁主导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来看,累计达到6438项,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92066项,在标准中自主发布的企业标准仍占据大多数。辽宁民营企业虽不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获取竞争力,专利申请和授权也在迅猛增长,但以发明专利和标准制定为代表的高质量成果占比仍有待提高。

  二是科技创新的协同能力较差。民营企业个体创新能力较弱,加强协同创新意义重大。从实际情况来看,他们整合创新能力一般,与其他环节企业分工协调性不强,缺少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应用及产业化的系统整合创新能力。一些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评上荣誉拿到奖励后,还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没有实现创新资源整合,进而产生更大经济效益。

  三是科技创新人才短缺明显。创新人才更倾向于稳定性工作岗位和大型企业,民营企业人才难招难留的困境尤为突出。部分民营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进行减薪裁员或缩减人才引进,造成人才短缺问题雪上加霜。此外,招引人才的高端平台与载体的数量和功能还不够,服务配套保障还不足。

  四是创新服务体系不完善。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谋划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仍存在服务功能单一、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特别是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数量少、质量参差不齐、区域分布不均,与技术创新紧密相关的技术鉴定、评估、交易、推广、咨询等科技服务市场发展不充分,导致一些有价值的产品或技术因无法获得有效认证而无法进入市场,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创新效率。

  为此,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明确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定位方向。民营企业作为最有效率、最有活力、最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体系中应当扮演主体角色,建议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将原始技术向产业化方向进行转化和应用。对于规模大、基础好、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建议朝着龙头“链主”的方向进行培育,通过产业链“链主”地位整合形成创新链,引领并拉动整个产业的创新发展。对于有一定技术基础、聚焦某个环节的民营企业,锚定“专精特新”定位,集中力量攻克关键环节的技术,打造企业的“杀手锏”,推动企业成为某个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

  二是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在民营企业创新实践中,存在着技术供给与技术需求之间的巨大鸿沟,表现为科研人员与企业家目标不一致、基础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失败率高、缺少大量中间环节的科技服务机构等方面。需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形成企业主导的合作方式,加强技术服务体系的中间转化作用。建议组建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及团队,将产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难题通过持续、系统、专业的“翻译”变成科研团队的技术攻关课题,形成良好的供需互动模式。打造功能完备的中介市场,为企业提供技术孵化、转移、应用的专业化服务。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合作,提高民营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是优化金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民营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支持,建议应当优化银行的贷款方式,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及科技贷款产品,大力发展专业化服务平台,打通各类专利、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的瓶颈。此外,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深入推进科创板等进一步改革,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形成“资本—技术—产业”的良性循环。

  四是打造促进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撑体系。建议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的人才库和画像体系,精准识别各类别、各层次人才的能力、优势和特点,实现人尽其才、为我所用,形成人才资源对民营企业的高效供需匹配机制构建帮助民营企业留才引才用才的政策体系,在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重视工匠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促进校企共建职业教育,帮助民营企业实现产品工艺升级。

附件下载